廉租房“岳阳模式”成功破解三大难题
新华社广州4月9日专电(记者黄玫、明星)与70个城市尚未建立廉租房制度截然相反的是,经过5年的努力和探索,湖南岳阳市成功破解了廉租房推行过程中的房源少经费紧、贫民窟趋势明显、住户不肯腾退等三大难题,充分发挥了廉租房的住房保障作用,形成了远近闻名的“岳阳模式”。
岳阳市为了筹集资金,多管齐下,争取将廉租房建设专项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确保每年不少于300户享受到政府租赁补贴或入住廉租房。
利用多种渠道建设廉租房。一些商品房开发商也积极投入到廉租房建设中来。市政府适当给予政策倾斜,采取政策换房的形式在新建的小区或异地由开发商按开发面积的1%-5%提供廉租住房,交政府廉租办管理。
廉租房一栋栋建起来,可是住进去的贫困家庭,起初总是担心自己住进了“贫民窟”,被别人瞧不起。岳阳市房地局总工程师姜学文说,为避免出现“贫民窟”的现象,岳阳市廉租住房建设实行“归口管理、分散经营”的原则,丰富社区文化生活。在岳阳市苗圃的金鄂小区,记者看到这里绿树成荫,邻里和睦,充满温情。
为切实保证廉租住房真正用于解决最低收入家庭的居住困难,岳阳市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的期限暂定为一年。在实际工作中,对不同意腾退的住户,责成其按当前年度市场价格出资购买或按市场价租赁。灵活的腾退制度,既避免了产生难以调和的“搬家”矛盾,又达到了住户和政府“双赢”的目的。
存在问题
经济适用房制度好初衷为何难体现?
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记者杜宇) 经济适用房制度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主要途径之一,已经走过近12年的路程,近来,“取消经济适用房”“用廉租房取代经济适用房” 等声音不断,这不禁让人反思,经济适用房,好初衷为何得不到好的体现?
1994年,我国开始建立经济适用房制度。十几年过去了,经济适用房存在的问题逐渐被暴露出来。
经济适用房供应总量明显不足。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我国经济适用房投资继续下降,2005年前11个月累计完成477亿元,同比下降8.8%。不少地方甚至停止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建设标准缺乏有效控制,房间超大、装修豪华,偏离了中低收入家庭的真实需求,无形之中减少了有效供应,加大了政府担负。
“考虑到中低收入家庭的实际支付能力,《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方式由‘只售不租’调整为‘可租可售’,但在实际执行中,绝大多数地方仍只有出售一种方式,加上户型偏大,使相当部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实际无能力享受经济适用房政策。”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说。
在实际操作中,还有一个广受诟病的地方就是对购买对象审核不严格。开宝马车者入住经济适用房的现象比比皆是。
如何更好地发挥经济适用房的作用,已经引起了不少人的反思。据了解,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对经济适用房制度进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提出要细化有关政策,研究鼓励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措施,完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与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政策的对接等。
“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着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供给,健全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相结合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
短评
住房关乎民生,关乎公平
无论房地产市场如何变化,总会有一部分困难群众买不起房。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政府理所应当唱主角。
历史地看,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包揽了城镇住房从建设、分配到管理的全部责任。住房体制改革进程中,也始终坚持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原则。政府在住房供应中仍然起着主导作用。
但随着住房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明确普通商品住房在住房供应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后,部分地方政府片面强调市场的作用,片面强调住宅与房地产业发展对当地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的作用,忽略了住房问题的社会性一面,存在着住房供应是市场的问题、政府不再需要承担责任或是责任不重要了等思想倾向。
建设部最新通报的全国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显示,尚有70个城市没有建立廉租房,就是一个颇能说明问题的实例。
应当看到,政府在住房供应问题上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只是相对于计划经济体制,承担责任的方式和侧重点发生了根本变化。
作为主角,政府不仅要唱,也应当会唱。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差异越来越大,住房需求也呈现多样化趋势。因此,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各级政府在住房供应体系建设上应更加兼顾公平,注意优化政策资源配置,区别对待,满足不同人群的合理住房需求。
特别是对低收入群体,要细分层次,加大政府保障力度,通过保障性住房供给或资金补贴等形式解决其住房问题。
今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曾说:我最觉得痛心的问题是在这三年的工作中,还没能够把人民最关心的医疗、上学、住房、安全等问题解决得更好。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是我们在加快住房体制改革中遇到的难题,对此必须迎难而上、知难而进,但绝不能熟视无睹、漠然处之。(记者杜宇)
权威访谈
廉租房五大焦点问题建设部回应群众疑问
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记者杜宇) 建设部日前通报了全国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与实施的情况,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不少网民对这一制度发出种种疑问,新华社记者9日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有关负责人。
啥叫廉租住房?
网友:啥叫廉租住房?房租多少,我想要一间。
网友:我们不知道什么价位才算是廉租?每平方米5元算不算廉租?
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廉租住房制度是针对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实施的一种社会救助,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二是住房困难,另外,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具体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目前,廉租住房制度通过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三种方式提高保障对象的住房支付能力,改善最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租金标准原则上由房屋的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因素构成,并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具体租金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差额计算。
如何租借廉租房?
网友:廉租房到哪儿去租借?与谁联系?公布出来啊!
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申请廉租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由户主按照规定程序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审核。审核工作在15日内完成。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要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并将登记结果再次予以公示。
经登记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对于申请租金核减的家庭,由产权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租金减免;对于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条件排队轮候。在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取消轮候。
廉租房是在走福利分房的老路吗?
网友:根本不现实,住房已经商品化,又要低租金,走福利分房的老路,可能吗?
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廉租住房制度与福利分房是有本质区别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实施的是福利化分配方式,住房是全民的福利品;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住房制度改革,对于有支付能力的居民,要通过市场解决住房,对于低收入家庭,政府通过住房保障,解决其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
目前,对于少数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通过实物配租方式,改善其居住条件。这种分配方式与福利分房是截然不同的。主要是针对住房困难的且无力改变经济状况的特困家庭的社会救济方式,并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申请、审核及退出机制。
廉租房的房源来自哪里?
网友:现在房屋产权都私有化了,谁的房子肯廉租?你又有什么权力让人家廉租?
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对于出租人来讲,向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出租房屋,其租金标准按市场租金收取;对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来讲,也要按市场租金交纳。只不过其交纳的租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由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个人承担的租金,另一部分是政府补贴的部分,即市场租金与保障对象个人承担部分的差额。
廉租房制度如何不成花架子?
网友:搞了廉租房的城市,也不是真正为老百姓搞的。不信,仔细查查看!
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一是强化各级政府住房保障职能,落实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目标责任管理,落实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规定,确保必要的财政预算资金及时到位,建立稳定规范的资金来源。二是完善廉租住房管理,建立严格的申请、审批和退出制度,保障政府资源切实落实到最低收入家庭。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实施动态管理。三是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标准,逐步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满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