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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与分析:近年来,关于我国家庭道德走向,出现了“滑坡”和“爬坡”两种截然相反的判断。那么,这些判断符合实际吗?请看——中国家庭道德状况调查
近年来,一些人看到居高不下的离婚率,日益开放的性行为等不良现象,就断言我国家庭道德状况在“严重滑坡”;还有人看到新的具有合理性和进步意义的道德现象在出现,如男女平等、爱情的追求等,就认为整体道德状况在好转,在不断地“爬坡”。其实,两种观点仅靠枚举现象来作出结论都存在极大的缺陷。那么,当前我国公众的家庭道德状况究竟如何呢?本文以“2005-2006全国公民道德状况调查”为基础,对此进行分析。
把孝与个人的社会责任内在联系起来,这是现代家庭伦理道德的新的生长点
在儒家伦理文化中,孝体现为三个层次:最低的要求是“能养”,即能够赡养父母,关心父母的日常生活,满足他们的衣食住行需要。其次是要做到“不辱”,即听从父母的劝诫,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不让父母担心受怕,丢失脸面。最高的层次是“显名”,以自己日后的突出成就、衣锦还乡、光宗耀祖来为父母显身扬名。这三个层次并非孤立的,能养是基础,不辱是发展,显名是最高境界,逐步上升,更高一层总是以完成底层的要求为条件。一个人即便为父母显名了,也要关心、赡养父母。
今日的国人如何看待孝呢?总体上说,绝大多数人并不反对孝,但对孝的具体内容的理解存在分歧。
我们依照传统的“孝”观念设计了一张调查表,其中,“关心父母的健康和起居”和“尽量与父母住在一起或常回家看看”可归为“能养”一类;“传宗接代,延续香火”、“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但不与父母当面顶撞”、“完全服从父母的意见”可视为“不辱”;而“用自己的成功来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可当作“显名”。数据显示,大多数人还是把“孝”理解为“能养”,占到62.49%,视为“不辱”的仅占8.4%,理解为“显名”的达到28.62%。由此可见,大多数人恪守着“孝”观念的基本内涵,对于较高层次的“孝”的要求,也有相当大的认同率。把在社会事业中的成功看成是孝的体现,实际上就把孝与个人的社会责任内在联系起来了。这无疑是现代家庭伦理道德的新的生长点。